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风建设,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使我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则。
一、教学计划和教学文件
1.教学计划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教研室应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改革,在学院统一协调下,提出培养目标层次、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整体优化,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和全面发展的教学计划方案。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每年一次的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并就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提出建议。
2.各学院组织制订(或修订)其承担的各门课程及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由学院主任组织制订,在学院(或教学小组)内讨论定稿,报院审核批准后,交教务处装订成册。
3.课程主讲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教学日历,于每学期开学后按规定时自,经学院主任审查签字后,交学院审核。教学日历是课程教学进程和教学检查的依据。不按教学日历的安排自行删减课程内容,要追究其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理。教师应在授课前,向学生解释说明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
4.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都属基本教学文件,各学院必须存档。
二、教材的选定
1.开课学院应根据教学要求慎重选用最新教材,上报教材预订计划时,教学院长应严格审查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复审。
2.教材一经选定,不应随意更改,更换授课教师时,在原订教材未用完之前一般不应另订新教材,以免造成浪费。
3.教材应按学校规定,统一订购,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三、教学纪律
1.教师必须服从学院和学院的工作安排,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坚守教学岗位,按时上下课。
2.执教期间,不得随意停、调课或自行找人代课,如特殊情况确需调课时,必须事先填写停、调课通知单,经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停课,并及时通知学生。教师一律按照教务处相关制度要求完成工作流程。每学期每门课停、调课次数一般不得多于2次,未经批准而擅自停、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3.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增减课时,变动教学内容和提前结束课程。第一次担任课程辅导任务的辅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以掌握讲授内容,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使辅导有针对性。已经完整地听过该门课程的辅导教师,也应在第二次及以后的辅导中定期听课。
4.课程考试的日程安排应严格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的考试无效。
5.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必须提前半学期(一般是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前)按要求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任审核同意后交学院复审,只有合格者才可正式授课。
四、课堂教学
1.新开课的青年教师,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与拟开课程辅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经过半年及以上的实践锻炼,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试讲。试讲未通过者,不能承担课程的主讲任务。
2.任课教师应按课程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具、挂图等)。教案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应保留备查。
3.尽量运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各教研室保证所有本科课程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各专业争取有一门课程采用中、英语结合授课。
4.讲授同一门课的教师提倡集体备课,讨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进度、要求、方法、考试形式等,取长补短,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
5.教师上课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应使用普通话教学。课堂讲授内容时间分配合理恰当,并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学生的培养,注重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个别辅导。
6.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突出重点、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发展的信息;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清晰;板书设计清楚规范,图表正确。
7.任课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课内和课外学习的指导,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和讲授方法。
8.任课教师既要讲好课,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检查学生的到课率、听课情况,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考勤表以备查。
9.教书育人,注重教学质量,努力使教学效果达到并超过所期望的标准。
五、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要因材施教,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并注重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差的学生重点辅导。
2.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但不宜过多。原则上按每2周安排一次辅导答疑,辅导答疑情况要作记载。
六、批改作业
1.任课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安排布置作业,作业应全批或至少批改总数1/3。
2.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创见解之处,对错误之处要督促学生纠正。对作业潦草、马虎、画图草率的,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l/3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缺交作业未考”字样。
3.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教师批改作业时应给出成绩等次或分数,并在学校统一印发的教师工作手册中,做好平时的每次作业成绩登记。
七、课程考核
1.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主要形式。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按教务处的安排进行,凡在期中进行的课程结束性考试(即提前在期末之前的课程考试)必须报院和教务处批准,否则成绩无效。
2.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应根据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给定。平时成绩应以各次作业、课堂提问、课堂测验、期中考试、实验等记录为准。课程综合成绩是决定学生重修和学籍异动处理的依据。
3.课程的成绩一律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评定。
4.命题是考试的中心环节,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综合考虑所涉及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难易程度适当,每门课程按照教务处要求准备A、B两套试题。考试卷须准备命题计划表、命题审批表,经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院长审查签字后,并由教务处确定正考卷。试卷中的各题应有明确的得分标准,且应校稿清楚。试卷出现错题或给出的条件不全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要追究任课教师责任。现有题库的课程,应由指定的专人或教研室主任确定试卷内容。泄漏试题内容作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前要明确对学生宣布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决不能对舞弊现象“视而不见”、“手下留情”,放纵少数学生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作教学事故处理。
6.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到考卷指定存放地点集中做好阅卷工作,按教务处规定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7.每个学期末任课教师应按照要求将试卷及相关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八、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应立足教学的重要环节。每门实验应有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实验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工作改革,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实验前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并要求学生签到。学生完成实验后,指导教师应检查实验数据,并在记录纸上签字。学生上交的实验报告,须检查是否有经指导教师签字的原始数据记录,如无符合规定的数据记录纸,上交的报告不予接受。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作好记载,作为学生考试资格和课程考核的依据。
九、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实习要求详见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2.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详见《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十、教学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
院领导、各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等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听课。听课次数按学校规定执行,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院应在期中和期末组织教师做好教学总结,评估分析教学质量,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并分别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交学院归档。
经学院教学检查,学生和同行教师普遍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暂停授课,经所在学院培养、锻炼半年以上,通过反复试讲达到要求后才可重新任教。对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优先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所有违反本规则的情节均属教学事故。学院将视事故情节的性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全院公布,并与年终考核和酬金的发放挂钩。
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