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编辑:马瑜       复审:       终审: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0-12-29 21:41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努力营造安全、祥和、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措施》。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措施、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同时,针对疫情防控、节日安全,要精准管理、严密防范,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二、坚决正风肃纪,保持清风正气

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廉洁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餐饮费用,或者以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支付餐饮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或餐饮浪费;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通报曝光。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师生利益,对师生诉求冷硬横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严肃问责追究,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0531-58997138

举报信箱: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邮编250103。

欢迎教职员工和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中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省监委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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