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现就组织开展9月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本月定于9月23日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各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本月理论学习内容。
(3)讨论确定本月主题党日活动议程。
4.会议要求:
(1)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2)支部书记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同时上报学院组织员存档备查。
二、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文件:
(1)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学习《习近平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摘编》
(3)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2.学习要求:
(1)将学习体会上传至“灯塔在线”App—“学习园地”专栏—“心得体会”模块。
(2)全体党员于9月30日前上传心得体会。
三、主题党日
1.党日主题:牢记初心使命做好时代答卷
2.活动时间:各党支部于9月24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时间,组织党员灵活开展。
3.参加对象:党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4.活动内容:
(1)教工党支部结合党日主题开展“为学、为师、为人,做人民满意教师”实践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摘编》中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内容,规范教师行为内容,讨论教工党员如何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会先锋作用。
(2)学生党支部结合党日主题,开展志愿行动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到学生社区新生宿舍进行党员责任宿舍挂牌,落实学生党员联系新生宿舍制度,成立迎新生志愿服务队,落实“党员先锋岗”制度。
5.活动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内容(详细记录每位党员发言内容)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同时上报学院组织员存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以党支部为单位,借助“灯塔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2.规范上报材料(上报材料格式请参考模板)。需上报材料:支委会会议记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实记录交流内容)、活动开展情况需拍照、截图。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组织员曲蓉蓉微信或QQ。
各党支部要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推动校、院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紧密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