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良好作用,加强学生党员和其他同学的沟通与联系,督促学生党员不仅提高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发挥出学生党员在学生寝室管理中的作用,在全院营造出一个和谐、文明、安全的寝室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条例。
一、建立“学生党员责任寝室”挂牌制度
1、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学生党员责任寝室” 挂牌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责任意识。
2、学生党员要督促责任寝室做好内务,保持寝室的清洁和整齐,督促责任寝室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各项寝室检查工作。如果学生党员责任寝室出现不文明行为,予以摘牌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3、学生党员要督促责任寝室同学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张贴不文明图片和画像;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信息。
4、学生党员要争当本寝室卫生学习标兵。影响和带动全寝室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良好的学风。
5、学生党员要关爱责任寝室有心理困惑的学生,增进责任寝室人际关系的和谐相处。关心关爱责任寝室的贫困学生,扶贫帮困,互爱互助,与他们一起想办法战胜贫困。
6、学生党员带领责任宿舍同学积极营造出亲切友爱,互帮互助的和谐寝室风尚。
二、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1、在期末的宿舍卫生评比中,将对“学生党员责任寝室”进行评比,对参与评比的所有宿舍中,综合分数在前五名的宿舍,负责党员在综合测评中加2分,后五名的宿舍,负责党员在综合测评中扣2分。
2、党员对责任宿舍的打架斗殴、酗酒等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如有发生,在综合测评中扣除负责党员0.5分。
3、如果学生党员同学违反校纪校规,除进行党内处理以外还要接受校纪校规处分。
4、党支部原则上每学期对支部成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
5、此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