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毕业生在校人员一经统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化,请随时到辅导员处办理手续,并到宿管科登记。
(2)房门钥匙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准私配钥匙、私调门锁。如不慎将钥匙丢失,应及时向所在的公寓值班员报告并及时更换门锁。
(3)不准留宿外人,如违反规定,私自容留外人,要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4)查寝或者查卫生时要积极配合、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工作。
(5)除公寓内配备的照明设施外,不准私自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若违反规定将没收电器,并视情节予以处分。
(6)室内无人时,拔掉所有电源插头。
(7)必须按规定打扫好卫生,检查标准与其他学生宿舍的标准无异。
(8)每天晚上要按时归寝,不得外宿,不得晚归。
(9)晚上休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放音乐。
(10)如有违反,除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外,并停电一周。
本规定即日起正式生效。望在校毕业生积极配合。
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4月11日